杨陵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罗万里与很多法学教授一样,在授课教学之余,也会以律师的身份接案子,以作为教学实践和赚额外薪水。
两三年前,在天涯论坛等网站上,出现了《南华大学法学教授罗万里自称"流氓"律师,"流氓"法学教授罗万里》、《南华大学将害人"流氓"提为文法学院院长》等多个网帖,称罗万里"收钱不办事、强迫代理"、"对自己签名的收费收据不承认",并暗示他这么45岁不结婚,玩弄小姑娘。
是谁在发布这样的信息?罗万里心里有数,于是在2010年8月23日向衡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公务员何晶华夫妇和杨陵市计生委,要求他们在同样的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及支付公证费、差旅费以及鉴定费2000元。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据了解,罗万里的法学功底甚好,在杨陵颇有名气。2008年,陕西省杨陵市人口与计生委政法科科长何晶华与妻子张菊英慕名登门,请罗万里代为主张其在杨陵市西湖公园附近被拆迁房屋的费用。
罗万里接受了这个案子,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此项法律服务为风险代理,当罗万里通过努力争取到的拆迁补偿费用超过80万元后,由双方按比例分配。
数月后,原本"一条战线"的代理人与当事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接受委托后,终于争取到比之前赔偿款还要多的一笔增拨资金的批文。当事情将要成功时,何晶华突然翻脸,提出不合理要求,致使代理事项搁浅。何晶华等人还要求罗万里放弃律师费并解除代理合同,被罗万里拒绝。
两人经过了几番的上诉,蒸湘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何晶华出示了一张罗万里签字的4万元收条,以证明罗万里在代理案件中曾收费不菲。后经鉴定,这张收条上收款人"罗万里"3个字并非罗万里本人所写,为虚假证据。
经法院查明,何晶华夫妇因拆迁补偿费事宜找到罗万里,要求其作为代理人,办理拆迁补偿费相关事宜,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代理事宜成功了时,双方为代理期限意见不能统一,于是何晶华夫妇欲解除合同,因不能协商一致而发生纠纷。夫妇两人即登录陕西红网、计划生育法律咨询博客、天涯社区论坛发帖,其中一个IP地址为杨陵市计生委所有,另一个为何晶华所有。
法院认为,被告何晶华夫妇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与事实不符,且文章的内容有损原告形象,给原告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了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法院判决何晶华、张菊英在红网、计划生育博客、天涯社区论坛上公开发表文章向罗万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罗万里公证费、差旅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500元。法院同时认为,提供侵权IP地址等的杨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事情并没有告一段落,何晶华等人不服,上诉至杨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6日,杨陵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原判决。2012年8月下旬,罗万里向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罗万里的代理人罗秋林律师称,此案是全国首例公务员利用网络侵犯律师名誉权案,也是杨陵当地首例网络名誉侵权案。
有网友表示,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也成个人发泄私愤和情绪的地方,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伤害,也污染了网络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网络暴力需要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监管
本文相关资料和事实来源于: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不代表杨陵西宝妇产医院观点和立场。